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医保覆盖率达95%以上
2012年09月17日 来源:中国网
中国网9月17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,卫生部部长陈竺、副部长刘谦介绍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进展情况,并答记者提问。陈竺表示,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建立。2011年,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、城镇居民医保、新农合人数超过13亿,覆盖率达到95%以上,我国建立起世界上zui大的医疗保障网。
陈竺表示,卫生事业加快发展,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。2002年以来,经过抗击非典疫情的严峻考验,党中央提出了“以人为本”的科学发展观,将发展卫生事业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,增加政府投入,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。党的十七大确定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,指明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的根本方向,明确了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历史任务。2009年3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做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,确定了20092020年卫生改革的制度框架、政策思路和目标任务,经过三年多的努力,五项重点改革统筹推进,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。
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建立。
2011年,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、城镇居民医保、新农合人数超过13亿,覆盖率达到95%以上,我国建立起世界上zui大的医疗保障网。2003年起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广,覆盖面迅速扩大,全国参合人口从2003年的0.8亿增至2011年的8.32亿。新农合筹资力度逐年加大,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。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1年的246元,受益人次数从2004年的0.76亿人次提高到2011年的13.15亿人次,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%以上。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初步建立,2012年上半年已有超过34万人次获得补偿。2003年和2005年分别建立了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,2011年全国城乡医疗救助总人次达8887万,救助资金支出186.6亿元。
基本药物制度从无到有建立起来。
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。目前,正向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。基层基本药物价格比改革前平均下降30%。人事、分配、补偿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逐步建立。据调查,改革后财政和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的补偿比例达到72%,比改革前提高了22个百分点。
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显著加强。
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都得到很大改善,基层服务网底功能逐步显现。医改三年来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人次比改革前增加8.43亿,增长了28.5%。“小病在基层,大病去医院”的就医新秩序正在形成。
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。
国家免费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。针对特殊疾病、重点人群和特殊地区,国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惠及近2亿群众。国家支持8000多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,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效提升。
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序推进。
在17个国家试点城市、37个省级试点城市、超过2000家医院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试点。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,推进大卫生体制下的管办分开。北京、深圳等试点城市近期公立医院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、建立全新补偿、运行、监管机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初步成效。全面推进预约挂号、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、护理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。开展临床路径管理,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,有效控制医药费用。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,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统筹推进人事、分配、补偿、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改革,注重提升服务能力,构建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上下联动、分工协作的就诊新格局。